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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办公用品与办公设备管理制度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8-04-01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一、总则

1、为统一公司形象,加强基础管理,合理高效使用办公用品,确保各部门对办公用品的有效使用,本着节约成本、科学管理的原则,特制定本规定。

2、办公设备管理需同时遵守河南城建学院《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。

二、办公用品分类

1、办公用品分为部门办公用品和个人办公用品。

2、部门办公用品包括:打印纸、复印纸、传真纸、白板笔、电池、印台、印油、订书钉、账本、稿纸、色带、软盘、计算器、订书机、记号笔、记号笔水、台帐皮、账本夹、打印纸、凭证纸、凭证盒、复写纸等。

3、个人办公用品包括:中性笔芯、档案袋、透明胶带、小刀、文件单夹、告示帖、签字笔、双面胶带、票据夹、中性芯、铅笔、橡皮、资料册、胶棒、剪刀、曲别针、油笔芯、口取纸、大头针、拉杆夹、拉编袋、长尾夹等。

三、办公用品的申购

1、设计院各部门在每月20日之前进行申购,并将《办公用品申购表》报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处。

2、各部门申购办公用品时,需要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分管领导进行签字。

3、新入职员工,在入职当天发放配套的办公用品,如在入职后一个月内辞职,必须将领取的办公用品全部退回。

4、新入职人员,办公室发放的配套办公用品包括:中性笔、笔记本、文件夹等常用物品。

5、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品统一由综合部采购,私自购买不予报销。

四、办公用品的发放

1、采购完成后由综合部统一发放办公用品,并形成发放记录。

2、办公用品使用、领用要严格执行以旧换新制度,以最大限度地节省、节约,控制日常办公成本。

3、每年年初综合部按人员发放办公用品:包含笔、笔芯、草稿纸,该部分办公用品在本年内不得因个人原因申购。

五、办公设备管理

1、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(电脑、传真机、电话机、桌、椅、档案柜等办公设备)由综合部统一购买。

2、要求各部门所需的办公设备连同办公用品一并进行申购,由相关领导签字确认后,交予综合部统一购买,其它时间不予申购。

3、各部门在申购办公设备时,要在年度及月度预算范围之内申购。

4、各部门领取办公设备时综合部要及时编入《固定资产盘点表》,领用人登记,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,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行管理。

5、本制度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