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1、为规范公司文件的起草、审批、传达、存档工作,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,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特制订本制度。
2、文件管理工作原则:分类管理、责任到人。
二、文件的分类与管理
设计院文件主要按以下类别进行管理:
1、内部文件,包含公司名义对内发布的制度、办法、通知、决定、决议、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。内部文件由综合部文员起草,按照日期和文件主题与类型进行编号并按如下程序签批:起草人→综合部负责人(审核)→分管领导(审核)→院长/支部书记(签发)→综合部(存档发放),其中党务工作文件由支部书记签发。
2、外部文件,包含学校向设计院下发的通知、行业主管部门及协会发布的通知和邀请、工商税务部门以及监察监管部门发放的通知、个人申请、个人报告等。外部文件由综合部文员进行搜集、打印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。需要盖章的文件按照印章管理制度执行。所有外部文件均需综合部保存副本。
3、档案文件包含工商税务文件、资质与注册文件等。税务文件由财务室保存,查阅及带出财务税务文件需院长审批。工商文件(营业执照等)由综合部负责保存;资质证书以及注册人员证书职称证书等均由经营部保存。所有档案文件复印件使用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同意,需盖章时执行印章管理制度。档案文件带出时需经过分管领导同意,并填写借出记录。
4、人事文件,包含人事合同、员工个人信息文件等。员工人事合同及员工信息登记由综合部文员进行管理,除本人以及设计院工作需要外其它人员不得查阅,其中人事合同应当采用统一模板。
5、项目文件,包含项目合同、图纸、项目报告、项目函件、变更等。项目合同由经营部管理,应采用统一模板。
6、研究与学习文件,包含各类学习与查阅的图书、图集、规范等。研究与学习文件由各部门根据需要报综合部集中采购。各部门根据申报情况到综合部领取文档并妥善保存,综合部保留购买与发放记录。每半年集中清点一次,如有丢失损毁均由部门负责。
7、工作记录文件,包含文印记录、车辆管理记录、公司集体活动记录、党建工作记录等。设计院日常工作必须保持完整全面的记录,记录文件由综合部保存,其中党建活动、工会活动,设计院集体活动等必须同时保存活动策划、活动总结、活动过程照片等记录文件。
8、其它相关文件,其它的生成、接收、发放、转接、查阅与保存均需遵守设计院相关规章制度等。
9、本制度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