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推荐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
2018年度优秀员工的通知
院各单位:
根据学校党政工作部署,结合我院2018年年终工作安排,为促进学校相关工作发展,开拓我院事业发展新局面,全面了解、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,提高工作效率,提倡公司向上的风气,有效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模范,从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形成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,现制定相关评优方案并将推荐评选2018年度“优秀员工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评选对象
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全体正式职工。
二、推荐条件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政治坚定,思想进步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2、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,评选期内无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公司处罚的情况;
3、优秀员工应直接从事一线工作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强,在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,成绩显著。
三、推荐评选办法
1、各分管所按照各所成员总人数20%的比例进行推荐。分管所人数少于3人的,按照1个名额推荐。
2、院领导班子根据各分管所的推荐情况,结合2018年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,综合评定,最终评选出10名左右“优秀员工”。
四、推荐要求
1、各分管所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,把推荐过程变成学习先进,激励先进、促进业务工作的过程。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择优的原则,确保推荐质量;
2、各分管所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,评选和推荐出的优秀员工,经所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申报;
3、申报表一式两份(附件1),双面打印,经所长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院办公室(电子文档发至:2444785371@qq.com)。
4、报送时间:2019年1月15日16:00前。
附件:1.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优秀员工申报表
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
2019年1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