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总则
1、按照河南城建学院相关规定,结合设计院实际情况,本着服务生产,强化管理的原则,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出差审批
1、出差前应当填写出差审批单,凭分管领导批准的审批单出差。
三、交通工具
1、为节约成本,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(公交、火车、汽车等)。
2、因故需要使用公车出差时应当按照车辆管理制度执行。
四、出差费用管理
1、员工因公出差,使用公车每天补助80元/人,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差每天补助120元/人。以上费用包含市内交通费及误餐费。
2、长期出差以及项目设代按每天100元/人,住宿费和杂支费凭票据实报实销。
五、其它规定
1、公车出差,报销与出差时间、线路一致的费用;借出差之际办理和工作无关的事项产生的费用不予报销。
2、出差期间因公务产生的电传费、邮递费、文件资料及公物托运费等,事先经主管领导同意,凭有效票据按时报销。
3、本制度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