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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关于推荐2018年度优秀员工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19-01-0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 

关于推荐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

2018年度优秀员工的通知

院各单位:

根据学校党政工作部署,结合我院2018年年终工作安排,为促进学校相关工作发展,开拓我院事业发展新局面,全面了解、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成绩,提高工作效率,提倡公司向上的风气,有效激励表现优秀的员工并树立公司模范,从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形成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,现制定相关评优方案并将推荐评选2018年度“优秀员工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推荐评选对象

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全体正式职工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1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政治坚定,思想进步,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;

2、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,评选期内无因违反纪律而受到公司处罚的情况;

3、优秀员工应直接从事一线工作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工作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强,在工作中发挥突出作用,成绩显著。

三、推荐评选办法

1、各分管所按照各所成员总人数20%的比例进行推荐。分管所人数少于3人的,按照1个名额推荐。

2、院领导班子根据各分管所的推荐情况,结合2018年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完成情况,综合评定,最终评选出10名左右“优秀员工”。

四、推荐要求

1、各分管所要认真组织推荐工作,把推荐过程变成学习先进,激励先进、促进业务工作的过程。评选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,坚持公开、平等、择优的原则,确保推荐质量;

2、各分管所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,评选和推荐出的优秀员工,经所长及主管领导同意后申报;

3、申报表一式两份(附件1),双面打印,经所长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报院办公室(电子文档发至:2444785371@qq.com)。

4、报送时间:2019年1月15日16:00前。

附件:1.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优秀员工申报表

 

河南省城镇综合设计研究院

2019年1月3日